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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解僱小百科

發佈日期:2016/3/22
雇主可以資遣(解僱)我嗎?
  雇主請勞工走路(即俗稱資遣與解僱),皆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之規定,惟其屬於一般規定,如勞工為發生職業災害身分勞工或為懷孕育兒之勞工,因有其特殊保障之需要,爰於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皆對其有終止勞動契約之特別保障。

雇主資遣我時應該做些什麼?
  雇主如果合法資遣勞工,因為勞工離職之原因為雇主經營管理所造成,爰勞動基準法即刻予雇主相關義務,如雇主請勞工離職時,須提早告知(預告義務),且於預告期間因給予勞工一定期間之假期外出找工作(謀職假),另為便於政府掌握該勞工被資遣之情況,以期盡速協助其重回職場,以保障勞工之工作權,爰規定雇主需於勞工離職日一定期間內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大量解僱及資遣通報義務)。

預告義務
老闆請我離開時,應提早跟我說
大量解僱通報義務
老闆大量資遣勞工,應通報當地勞工局(處)
資遣通報義務
老闆資遣勞工時,應於勞工離職10日前通報當地勞工局(處)。

我被資遣後有什麼應得的權益?
  雇主如果合法資遣勞工,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就業服務法及就業保險法等法律規定,得向雇主要求給付相關假期及費用,如資遣費、退休金、工資、謀職假及失業相關給付等,以維持或保障其離職後之生活。
資遣費 - 我被資遣了,拿的到資遣費嗎?
退休金 - 我被資遣了,可以領退休金嗎?
工資 - 我被解僱了,薪資還拿的到嗎?
謀職假 - 老闆資遣我,離職前應先讓我去找工作
失業相關給付 - 提供非自願離職勞工失業相關給付,協助其重新再就業,並維持失業一定期間的生活

雇主違法資遣(解僱)我該怎麼辦?
  勞工如發現雇主(公司)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等勞動法令規定,而資遣或解僱自已時,除可直接向當地地方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局(處)」申訴外,亦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向其申請「調解」或「仲裁」。當然,勞工如有意願,亦可向「勞動部」提出申訴或檢舉喔!
  又勞資間之紛爭,其性質仍屬民事之範疇,勞工如有需要,可循司法途逕,向具管轄權之「民事法院」提起訴訟或進行調解。
  另外,為便利地方居民解決民事紛爭,於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設有調解委員會,勞工如有需要,亦可向其提出調解之申請。
  最後,勞工如必須選擇以上法院訴訟方式與雇主進行爭議之解決時,勞動部為維護勞工權益,有提供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之扶助,以期勞資間之紛爭能透過多元救濟管道獲得解決。

我有那些得運用的政府資源?
  政府基於照顧勞工朋友之職責,對於遭受雇主資遣及解僱之勞工或自願離職及尚未就業之勞工,除有完整之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等完善就業安全體系之機制輔導重回勞動市場外,如勞工遇有雇主違法解僱或資遣之情事,若不能透過訴訟外和解或相關調解機制解決爭議時,可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及義務律師資源,協助勞工進行法院訴訟。再者,未必免勞工於訴訟期間喪失收入來源或需繳納相關裁判費等行政規費而怯於訴訟,地方及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供相關訴訟扶助及費用之申請,以協助勞工爭取權益。

職業訓練 - 參加職業訓練課程,提升勞工就業技能。
就業服務 - 推介就業、安排參加職訓及提供就業訊息。
訴訟扶助 - 勞工扶助,權益守住
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 - 扶助生活費用,穩定勞工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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