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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遇週日(例假)是否補假?

發佈日期:2016/4/11
勞動節遇週日(例假)是否補假?
•發布日期:105-04-11

問題 勞動節遇週日(例假)是否補假?

答案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所定之休假日(共12日,與公務員之休假日尚非一致)。
前開休假日遇例假或勞工因本法第30條第1項所定正常工作時間修正縮減致無庸出勤之時間者,應予補休。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例假及休假等事宜,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之。勞雇雙方倘約定例假為星期日者,勞動節遇星期日則應補假一日。惟倘勞雇雙方約定係將勞動節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放假,則尚無補假問題。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就105年度五一勞動節適逢星期日,訂於105-05-02(一)補假一天

•台灣世曦企業工會轉載 105-04-11
*檔案下載:105年度辦公日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