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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勞退足額提撥 還有千億缺口

發佈日期:2016/3/31
舊制勞退足額提撥 還有千億缺口 刊登日期105年3月31日

105年3月31日是舊制勞退足額提撥新制的首年「大限」日,勞動部日前已邀各縣市「交辦」查核原則,明起各縣市就會啟動查核作業,預計將查近四萬家企業。勞動部表示,雇主若確有提撥困難,各縣市會採個案認定、漸進輔導的方式,協助企業足額提撥。

勞動部粗估,三月底前,約有三成、三萬九千多家企業未足額提撥,舊制勞退準備金的提撥缺口高達一千六百億元,將列為查核重點。立委已要求勞動部五月底前須提出最新查核報告。
舊制勞退足額提撥新制今年上路,依規定,每年三月底前,雇主須為當年符合退休條件、但仍在職的勞工先撥足勞退金。由於首年雇主須一口氣備齊所有符合退休條件者的勞退金,突增的成本,比調高基本工資和恢復勞工遭刪的七天國定假日還高,讓不少企業恐慌會衝擊營運、影響資金運用彈性。

為統一全國查核作法,勞動部月初邀集各縣市政府開會。勞動部退休福祉司長孫碧霞說,各縣市若查到企業未足額提撥,會了解原因、讓雇主陳述意見,原則上若企業過去都有按月提撥,但一下子足額提撥確有困難,政府會漸進輔導企業,要求擬定提撥計畫。

孫碧霞說,企業須提出符合不同退休條件者的確實人數、差多少錢等數字; 但針對已符合強制退休年齡和確定自請退休者,企業一定要備齊勞退金,其餘達自請退休條件但不急著退休者,可透過提高提撥率或陸續丟錢進帳戶的方式來備足。
依規定,企業須按月提撥員工總薪資百分之二到十五的勞退金,但勞動部統計,多數企業都提撥百分之二,平均提撥率不到百分之三,可能是造成企業勞退帳戶餘額不足以備齊的原因。

勞動部說,勞工退休主要有兩種樣態,一為達六十五歲的強制退休年齡,雇主可主動要求勞工退休,一為達自請退休條件,由勞工申請退休。若雇主未依規定針對上述符合退休資格者足額提撥勞退金,可開罰九萬到四十五萬元並公布雇主姓名。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轉載 刊登日期10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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