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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降低工時「玩假的」?勞團籲:健全工時及休假制度,企業應共同守法

發佈日期:2016/7/11
政府降低工時「玩假的」?勞團籲:健全工時及休假制度,企業應共同守法
刊登日期105-07-11

工時及休假議題近日來成為多方矚目的焦點,為了給予勞工更多休息時間,自今(105)年開始,法定正常工時自原本雙週84小時調整為每週40小時,但此項政策的實施,除了產生是否得以有效縮短勞工實際工作時數的質疑外,更延伸出例假、休息日等爭議。勞動局與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合作於今(11)日在國立臺北大學辦理「2016工時與休假勞動權益」論壇,共有120人參加本次活動,其中多為人資人員及工會界代表。勞動局賴香伶局長表示,目前世界各國皆朝著降低勞工實質工時而非僅降低法定工時的趨勢邁進,然而,勞動局在去年實施勞動檢查時,許多人資人員皆反映現行勞動基準法不符合現今產業型態,然而這並非表示事業單位即可自行訂定公司內規取代法令強制規定。因此,各界應透過理性討論來解決各行各業法令落實的問題,希望藉由各界專家學者就實務、理論上的觀點提出相關見解,在本次論壇中提出一定程度得以同時保障產業發展並兼顧勞動權益之建議。

首先,政治大學法律系林佳和副教授針對跨國工時進行比較,並表示工資與工時應共同考量,同時亦須「雇主必須調整人力需求與安排」及「雇主調整生產組織或配合營業時間限制」兩項結構性要件的配合,始能有效降低工時。再者,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陳政亮秘書長則提出長工時對勞工所造成的七大危害有:體力下降、過勞疾病、家庭生活與工作失衡、無法進修、提高勞動力、職業災害、國際市場之不平等競爭,並呼籲必須從「限制加班時數」、「增加並落實勞工休假」及 「廢除勞基法84-1責任制」三個推動方向努力落實。最後,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王安祥教授則由職業安全領域切入,透過比較OECD世界主要國家工時之比較,顯示2014年至2015年間各國工時皆朝向縮減工時的方向邁進,並藉由職災案例,說明法院實質認定職業病之標準及工時過長對勞工職場心理衛生影響。

此外,勞工運動團體代表也表示,社會大眾應共同建構事業單位守法的社會氛圍,不應縱容公司違法而漠視勞工權益,同時也建議政府於修訂法令時應避免制訂影響政策實施成果的配套措施,而勞工更須團結起來透過集體合作的力量,來共同為提升勞動條件努力。

2016-07-11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基法第36條修正案,將原本為每7日中應有1日例假改為2日,此案與行政院版本的1例1休不同,顯示各方對於工時縮減問題之衝突,仍有待更深入的討論。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轉載 10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