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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會定104年以後薪資成長退休金差額由世曦負擔,違反三方協議書,工會諮詢顧問及報告會員同仁

發佈日期:2014/11/14
依據第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中決議,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全體會員同仁報告。並正式委請外部顧問給予意見。

提案討論
據悉中華顧問工程司已召開董事會同意本公司員工舊制退休金之薪資計算鎖定於103年12月31日,至於104年以後員工薪資成長之退休金差額將由本公司負擔,此舉顯然違反96年3月26日由舊制員工、中華顧問及本公司所簽訂之三方協議書。工會應代表會員同仁採取之法律行動及立場提請討論案。

說 明:
一、若公司同意該項退休金差額由原中華顧問負擔轉移至本公司負擔,該筆款項未來會成為公司管理營運費用,意即公司往後每年之盈餘獲利將減少,將長期直接影響同仁之績效獎金及其他福利(具舊制員工全部退休粗估需30年,且現行員工逐年調薪亦將造成退休金差額逐年成長擴大),故公司若同意負擔退休金差額,將影響甚鉅且深遠。

二、以員工角度而言,若短期內將離職同仁所造成利益之減損有限,但繼續任職越久之同仁其累積減損利益將越大;以公司角度而言,若同意,將徒增公司營運成本,亦違背當初與員工所簽之三方協議書內容。

決 議:
一、將中華顧問董事會的決議及相關影響同仁權益之議題,以電子郵件方式揭露給全體會員同仁。

二、工會函請世曦公司於一定期間內提供有關中華顧問舊制退休金的董事會決議內容以及世曦公司針對此問題發生之原因及因應影響評估報告予工會(如:是否違反三方協議及背信之相關法令問題、影響績效獎金之金額、世曦負擔之總額、後續營運之影響、員工之向心力是否流失等)。

三、工會發文予世曦公司(副本交通部)並函轉董事會,表達工會反對中華顧問董事會對於世曦公司同仁退休金之處理方式。

四、工會收到世曦公司之回應後,將相關資料委請外部法律、財務顧問給予意見及對策。

五、工會應即函文中華顧問說明有關本案已違反三方協議書之內容,應即撤銷,若於11月20日前無善意回應,將採取其他強硬途徑處理,如發文交通部、勞動部等,尋求各界協助。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103-11-13彙整
*檔案下載:台灣世曦企業工會第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_定(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