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屬辦理拋棄繼承,能否申請死亡勞工之退休金? |
發佈日期:2016/10/7 |
若遺屬已辦理拋棄繼承,能不能申請死亡勞工之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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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前幾天我兒子車禍過世了,記得他之前有在便利商店打工,老闆說每月有幫他提繳6%勞工退休金,現在可以領回嗎?
A:可以喔!不過遺屬請領勞工退休金是有順位的,第一順位是配偶跟子女,請問你兒子有結婚嗎?
Q:他有結婚,不過他們沒有生小孩。另外我兒子之前好像有卡債,所以他老婆已經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這樣他老婆還是可以領他的勞工退休金嗎?
A :依照規定如果遺屬辦理拋棄繼承的話,就不可以來請領死亡勞工的退休金!
Q :這樣他老婆因為辦理拋棄繼承就不可以請領的話,那我兒子的勞工退休金該怎麼辦?是不是就沒人可以領了?
A :不用擔心,還是可以請領的。請領退休金遺屬的順位是,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最後是兄弟姊妹。所以如果第1順位的配偶辦理拋棄繼承,又沒有子女的話,第2順位的父母,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話,就可以請領。
Q :原來是這樣,那我沒辦理拋棄繼承,我就可以領了。不過請領勞工退休金有時間限制嗎?
A:遺屬請領勞工退休金的時效,必須在勞工死亡之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喔。
Q :我要怎麼請領?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A:你可以到勞保局索取或上網下載「勞工退休金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申請書及收據」,檢附:
1. 載有你兒子死亡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或相關證明文件。
2. 如果你跟兒子不是在同一戶籍的話,要檢附你本人載有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3. 當序順位遺屬,也就是你兒子的老婆,辦理拋棄繼承手續後,法院核准備查拋棄繼承通知影本。
4. 切結書切結無遺留子女。連同申請書件一併(寄)送至勞保局辦理就可以囉。
Q:謝謝你詳細的說明,我清楚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轉載 10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