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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可請領國保給付嗎?

發佈日期:2017/3/13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可以請領國保給付嗎?
刊登日期:106-03-13

小花葵的好朋友阿嬌姨是個熱心服務的里長,遇到里民有國保或勞保的問題,阿嬌姨一定盡力協助處理,如果有不懂的,就請教小花葵。最近阿嬌姨又為了2個參加國保而且都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的里民,能不能領國保給付,來詢問小花葵。

里民甲─本來是上班族,2年前發生車禍後辭掉工作,最近經鑑定取得重度身心障礙證明。
里民乙─因先天性疾病,自幼即取得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剛滿25歲參加國保。

小花葵的解答:
要看取得「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的時間。里民甲是在參加國保以後取得,適用「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請領規定; 里民乙是在參加國保以前取得,適用「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請領規定。這兩種給付都是從「提出申請且符合請領條件」當月開始發給,給付條件說明如下︰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里民甲適用)

Q:什麼條件可以領?
A: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經鑑定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

Q:可以領多少?
A:依「月投保金額國保年資1.3%」計算,若無排除情形,按月領取基本保障4,872元

Q:排除情形有哪些?
A:
1.有欠費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2.已領取社會福利津貼
3.欠繳事故前1年的保險費,經通知限期繳納而逾期繳納(前3個月無基本保障)

Q:可以併計勞保年資嗎?
A:可以。勞保局會依國保和勞保的規定分別計算給付金額,按月一起核發給付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里民乙適用)

Q:什麼條件可以領?
A: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前,已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經評估無工作能力」,且無排除情形者

Q:可以領多少?
A:可按月領取基本保障4,872元

Q:排除情形有哪些?
A:
1.最近3年每年居住國內未滿183天
2.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身心障礙年金或一次金
3.已領取社會福利津貼
4.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5.公告年度之個人所得總額合計達50萬元
6.個人土地及房屋價值達500萬元
7.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申請書和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可在勞保局網站(http://www.bli.gov.tw )下載,或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各鄉(鎮、市、區)公所索取,填妥後連同相關文件寄送勞保局辦理。也歡迎您到勞保局網站參閱或電洽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分機6066)詢問,勞保局會竭誠為您解答。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轉載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