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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周、四周彈性工時 敬邀勞動局勞資關係科股長指導說明

發佈日期:2017/7/6
親愛的會員同仁:
您好!

有關公司提請本會同意公司採行八週及四週彈性工時制度,依據公司來函,未明確說明公司採行八週及四週彈性工時制度適用之地區(如公司全面採八週彈性工時辦理,僅偏遠地區採用四週彈性工時? 或是偏遠地區八週及四週彈性工時均適用?),另彈性工時調整後勞工休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與目前法訂一例一休加班費計算方法是否會影響勞工權益等問題。

經本會訪查國內各大工程顧問公司有關是否執行彈性工時等制度時,發現多數工程顧問公司均因於勞資協商中對涉及勞工權益問題(尤其加班費及對休權益)無法達到共識而無疾而終。為審慎處理本議題,本會已函文請公司列表詳細說明需採行八週及四週彈性工時制度地區之相關規定,俾利本會後續辦理問卷調查提供同仁更清楚己身之權利與義務,以避免執行後因誤解而衍生勞資爭議。

本會近期接獲諸多會員反應擔心若實施彈性工時實,對自身工作時間與加班費是否有不利影響,因涉及勞工基本權益,本會特別邀請台北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朱股長子鈞先生於106年07月12日(三)下午二時蒞臨本會,指導解說彈性工時實施辦法及可能衍生之勞資爭議相關細節,協助說明相關案例與細節,以保障會員同仁權益。

本次會議訂為第四屆第四次臨時理事會議,難得邀請到台北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朱股長子鈞先生講解彈性工時相關議題,另特邀關心本議題的第三屆理事、監事及勞方代表列席討論。

謝謝
會議名稱 第四屆第四次臨時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106年07月12日(三)下午二時
會 議 室 Room501
*檔案下載:週休二日座談會說明 - YouTube (360p).mp4
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懶人包 - YouTube (360p).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