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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勞工退保及被資遣人員,可辦續加保

發佈日期:2017/7/24
職災勞工退保及被裁減資遣人員,可由個人辦理繼續加保
刊登日期:106-07-24

Q1:立誠在工廠工作時受傷,經住院治療後,仍須到醫院看診,這段期間他與工廠協議離職終止契約,工廠已申報他退保,立誠可由個人向勞保局申請繼續參加勞保嗎?勞保何時會生效?投保薪資為何?

A1:個人申請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的條件
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及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後,得向勞工團體、勞保局委託的有關團體,或逕向勞保局申報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申請繼續加保者,應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5年內辦理續保手續。
所以立誠可以在工廠退保之當日起5年內,由個人向勞保局辦理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保險效力自續保申請書送達勞保局或郵寄之翌日起算。投保薪資以離職退保當時之投保薪資為準。不過立誠找到工作以後,或是領取勞保重度失能給付,經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的話,就不能繼續加保了。

Q2:美心被公司裁減資遣,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她並申報她退保,美心可以由個人向勞保局申請繼續參加勞保嗎?保險何時會生效?投保薪資金額為何?

A2:個人申請被裁減資遣繼續加保的條件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之1及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規定,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尚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條件而被投保單位裁減資遣者,如果因為投保單位歇業、解散、破產宣告或其他原因結束營業,無法在原投保單位辦理繼續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或向代辦團體申請辦理繼續加保手續有所不便時,得以個人為單位直接向勞保局申請辦理繼續加保,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所以美心參加勞保的年資如已滿15年,尚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條件,可以在公司退保之當日起2年內,由個人向勞保局辦理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保險效力自續保申請書送達勞保局或郵寄之翌日起算。投保薪資以裁減資遣退保當時之投保薪資為準。不過美心找到工作並由雇主申報她參加勞保後,就應辦理裁減續保退保手續喔!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轉載20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