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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勞動基準法指定法定假日

發佈日期:2017/8/24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勞動基準法指定之法定假日

雇主應予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休假一日,工資照給
刊登日期2017-08-24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由於「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對於原住民族維繫文化、凝聚族群認同,極具重要意義,於100年1月31日起,已由中央勞動行政主管機關將各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應放假之日。因此,事業單位有僱用原住民身分之勞工,因依其所屬各族之慶典期間或日期給予休假1日,工資照給。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如適逢事業單位與勞工約定之例假或休息日時,需另行給予勞工一日補休,以符合規定。各原住民族的祭儀日期,詳見附表資料。

勞動局建議事業單位應了解勞工是否具原住民之身分,勞工可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相關文件以證明身分。如勞工於所屬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當日欲休假返鄉參加祭典時,都可以在所屬族群之歲時祭儀放假1日。如對相關給假事宜仍有問題,亦可電洽臺北市政府市民熱線1999轉勞動局勞動基準科詢問。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布日期:2017/8/24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轉載2017-08-24
*檔案下載:勞訊78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勞動基準法指定之法定假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