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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局長訪視會議紀要 舊制退休金議題

發佈日期:2017/9/14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會議紀要
會議時間:民國一○六年九月十四日星期四 上午九點三十分
會議地點: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五樓協同作業室
(11491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233號5樓)
指導長官: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賴香伶局長、陳明鈴科長、蔡惠鈞科長、朱子鈞股長及徐英傑專員。
出席代表:王宗駿、邱奕堅、張淑貞、邱豪磊、潘建鴻、方湘雲、李坤享、馬世芳、簡天成
王勤銓(總幹事)、施玲敏(財務幹事)

會議議題
議題一、有關本公司舊制退休金結清議題
勞動局局長回覆:舊制退休金結清之處理仍有許多挑戰,初步檢視勞動相關法令似乎也無實際違法之情事,故建議工會仍持續透過三方推動小組或者外部力量等持續溝通或施壓,而本局內部將律師商討是否有可裁罰之空間,惟裁罰後廠商往往會提起訴願,然訴願結果不管好壞均是工會可表達立場的重要時機。

議題二、有關團體協約之「禁止搭便車條款」執行方式
勞動局局長回覆:「禁止搭便車條款」係提供會員之權利與保障,惟公司提供加薪或相關福利若涉及到全體員工一致性權益與照顧,則是否要藉由團體協約「禁止搭便車條款」作為手段排除非會員者之適用,恐因公司基於對全體員工之照顧立場進而將工會長期努力的成果全部轉為公司的功勞。故對於「禁止搭便車條款」適用時機須更加審慎,建議工會須選擇適合內容採取具會員身分者額外加碼策略,以兼顧公司管理端應照顧員工之壓力、公司全體員工感受、及顯現工會努力成果與高度。

議題三、有關勞工董事
勞動局局長回覆:雖然台北市具有推派一位董事之權利,然官方董事代表往往有其擔任董事之責任,故即使推派對於勞工保障或權益有較正確觀念者,對於重要決策表決投票時恐仍會回歸到所代表官方之立場。故長遠仍建議可持續朝向增加勞工董事方向努力,或者短期間可以採列席方式參與,除可瞭解內部運作並藉此建立信賴關係,應有助於增設勞工董事之推動。

臨時提案一、關於公務人員加薪3%
勞動局局長回覆:建議可與較熟識之董事,由該董事於會議上提出臨時動議,就公司是否可比照公務人員調整薪資3%進行討論。

臨時提案二、關於勞工教育補助
勞動局局長回覆:將考量貴公司需求,對於補助科目是否須要就細項作限制或要求,將再與內部相關科室之核銷要求進行討論。

臨時提案三、關於工會幹部訓練
勞動局局長回覆:後續將請相關單位就工會幹部規劃有關工會運作及達成共識方式等相關課程。
*檔案下載:1060914勞動局局長訪視工會會議紀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