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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勞工於就醫中不能工作,得請領傷病給付!

發佈日期:2017/10/9
職災勞工於就醫中不能工作,得請領傷病給付!
刊登日期106.10.09

Q:小羅是在職業工會加勞保的營建板模工人,於今年5月工作中不小心被掉下之木板壓到腳趾導致腳趾骨折,有2個月治療期間不能工作,又没有收入,有無勞保給付可以請領、如何申請呢?

A:小羅可以請領職業傷害傷病給付哦!職災勞工因傷病不能工作,醫療期間(門診或住院)全日無法工作達4日以上,導致薪水短少,可以向勞保局請領職災傷病給付,且申請手續很便利呢!

職業傷病給付請領要件及給付標準
勞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於「醫療中不能工作」達4日以上,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得請領勞保職業傷病給付。第1年按職傷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0%發給,第2年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發給,最長可領2年。

職業傷病給付請領要件及給付標準
小羅的傷病給付能領多少錢?
假設小羅發生事故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0,300元,醫療不能工作60日,則小羅可請領的勞保傷病給付為:
30,300元÷30=1,010元(平均日投保薪資)
1,010元×70%×57天(全日不能工作天數60天-3天)=40,299元

傷病給付請領手續很方便哦!
步驟1:請醫院或診所開具傷病診斷書正本。

步驟2: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A. 如雇主及目擊者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等。
B. 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申請職災傷病給付者,請另填具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步驟3:洽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小提醒:申請手續請洽投保單位覈實填寫,無須委由他人代辦,如因他人誤導致有不實申請給付者,除收回溢領給付外,並處以2倍罰鍰,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轉載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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