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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住院安胎,可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發佈日期:2018/5/21
被保險人於婦產科診所住院安胎,可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刊登日期:107.05.21

Q:小梅從事美容美髮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勞保,今年2月妊娠14週時因安胎住院30天,住院期間不能工作沒有取得薪資,有無勞保給付可以請領?如何申請?

A:小梅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因懷孕有流產之虞,於婦產科診所「住院」安胎,不能工作,無法取得原有薪資,可自住院第4日起,向勞保局請領普通疾病傷病給付,且申請手續很便利!

在婦產科診所住院安胎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普通傷病給付的主要目的,是為補償被保險人「因病住院」期間,無法工作,無法取得原有薪資的經濟損失。又依照「醫療法」規定,設有病房收治病人者為醫院,僅應門診者為診所,故被保險人因傷病住院診療原屬醫院業務範圍;惟「醫療法」另有規定,婦產科診所得依醫療業務需要設置產科病床,留置孕婦或產婦進行必要之照護,因此勞保被保險人因安胎在婦產科「診所」住院治療,仍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要件及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得按住院診療當月起(包括當月)前6個月之平均日投保薪資之50%,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請領傷病給付,以6個月為限。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已滿1年者,最長可請領1年。

小梅的傷病給付能領多少錢?
假設小梅住院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0,300元,住院診療30天不能工作且未領薪,則小梅可請領的勞保傷病給付為:
30,300元÷30=1,010元(平均日投保薪資)
1,010元×50%×27天(住院日數30天-3天)=13,635元
傷病給付請領手續很方便哦!

步驟1:請醫院或診所開具傷病診斷書正本
步驟2: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
步驟3:洽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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