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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工作可參加職災保險

發佈日期:2018/8/27
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從事工作,可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刊登日期107-08-27

Q:阿威原本就職於物流業,2年前經多方考量後決定退休,而且已經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今年決定以自己以往在物流業的豐富經驗設立公司,並且僱用了10名員工,其中有2位中高齡的員工阿鳳及阿仁,阿鳳已經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了,另外阿仁已經65歲,是軍職退伍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但是從來沒有參加過勞工保險。阿威很煩惱,不知道要不要申報阿鳳及阿仁加保、提繳勞工退休金?還有自己能不能再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呢?

A:依照規定,事業單位如果有僱用員工,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惟如僱用的員工已經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則不能再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但還是可以為員工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雇主只需要負擔少許職業災害保險費,當員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時,其所獲得的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可以抵償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雇主職災補償責任,減輕雇主負擔。

至於已年逾65歲且以往未曾參加勞保,但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者,如再從事工作,或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且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依照規定,都可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另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自其到職之日起至離職當日止,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亦可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

所以,負責人阿威在申報員工加保時,也可以同時申報自己、阿鳳及阿仁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又不論勞工有無參加勞工保險、是否已領勞保老年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等,阿威均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這樣一來,大家在工作上都更有保障喔!

小叮嚀:
投保單位如果要申報員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請使用「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勞保及勞退2合1表格)」,勿使用一般勞工保險加保申報表,申報的方式可以用郵寄、親送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或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網路)申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如勞工或雇主要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請另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辦理。

另外,勞工朋友如果要查詢自己受僱工作的事業單位有沒有申報自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除了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之外,也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全天24小時都可以到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的個人申報及查詢系統查詢,如有勞動保障卡或郵政金融卡,亦可至原發卡銀行及郵局自動櫃員機查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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