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團體協約協商代表(會員自薦) |
發佈日期:2018/12/5 |
親愛的會員同仁:
您好!
本會於105/06/28與台灣世曦所簽訂之團體協約迄今已屆效期(三年),本會擬於108/06前將與台灣世曦就團體協約續約事宜進行協商作業。
本會於第四屆第六次臨時理事會議決議108年度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將於本次會員代表大會中選任,故藉由本函徵詢全體會員是有否意願參與本次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舉,若有意願者,煩請於107/12/07(五)下午5:00於Outlook使用投票按鈕回覆自薦。
自薦人及會議當日推選之候選人將於107/12/10(一)本會第四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中進行選舉,並將擇日公告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名單。
謝謝
*********************************************
本會章程
第二十三條:本會會員(代表)大會職權如下:
…
九、選舉或罷免理、監事,選舉出席上級工會代表、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勞資會議代表、列席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職工退休基金監督委員會代表等之勞方工會代表。
*********************************************
20181205
親愛的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候選人:
您好!
有關本會108年度團體協約協商代表自荐擔任公告後,目前已彙整名單,感謝您的熱情參與。
由於本期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舉訂於107/12/10(一)2:30pm第四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產出,本會謹此正式邀請您於3:30pm抵達會場參與選舉作業。
煩於12/07(五)5:00pm前於outlook 使用投票按鈕回覆是否出席。
謝謝
*********************************************
20181211
親愛的會員同仁:
您好!
本會於107/12/10(ㄧ)於第四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108年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舉順利完成。
本次選舉選出團體協約協商代表7名,候補代表4名,當選名單隨函檢附,謹此公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