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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請看護應查身份證件 勿受蒙騙

發佈日期:2018/11/25
住院請看護應查身份證件 切勿受蒙騙
• 刊登日期:107-11-25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近期發現許多不肖業者,在醫院櫃檯放置或逕至病房發放寫有「政府立案」的看護中心名片,聲稱看護工「明天上工」、「一定合法」且價錢便宜,利用病患家屬急需照護人力的壓力,而誤信為合法看護中心所聘看護,但卻是非法外勞致違法受罰。一旦遭查獲有違法聘僱外國人之事實,雇主將被處以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縱使辯說是誤信合法仲介或看護中心而聘僱非法外勞,仍會因未盡到查驗證件義務而受罰。

  經勞動局統計104年至107年8月底,在本市醫療院所的住院民眾,經非法媒介聘僱「工作許可失效」或「未經許可」之外勞擔任看護工作,雇主因此違反就業服務法遭裁罰的案件共有58件,查獲地點不乏為大型醫院。

  為防範此類案件一再發生,勞動局特召開「防範醫院內非法看護中心仲介非法外籍看護工」會議,邀請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專勤隊、本府衛生局、社會局及本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研議防範及因應措施。勞動局並將函請本市已發生此類案件的醫療院所如臺大、馬偕、聯合醫院等多加向病人家屬宣導,避免誤聘非法外籍看護工。

  勞動局再次強調,依法聘僱外籍看護工,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聲稱仲介的外勞可以立即上工,則極有可能是未經許可的,此外,如果聘僱結婚來臺的新住民,雖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仍要記得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拍照存證自保,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逃逸外勞從事工作。

  勞動局提醒民眾應審慎確認僱用之外籍看護工是否合法,住院家屬若有聘請看護需求,可逕洽醫院服務人員,若對如何查驗看護者身分有疑義,可電詢本局(02-27208889轉7506、7022、7507),也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了解聘雇外國人工作相關須知。如果要確認外國人在臺居留身分是否合法,也可至內政部移民署(02-2388-9393)查詢。查證身分期間,切記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從事工作,因為顧及一時方便,而誤聘非法外勞致受罰,反而得不償失。

•發布日期:107-11-25
•發布科室:職業安全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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