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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一日勞動節適逢週日,是否應補假?

發佈日期:2011/4/19
今年五月一日勞動節適逢週日,是否應補假?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發布日期:2011-04-19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因於今(100)年五月一日勞動節適逢週日,許多勞工朋友關心是否應補假疑義,應視該週日放假之性質而定。在大多數情形下,如勞資雙方比照公務機關,約定之例假日為週日,則今年的「五月一日勞動節」應補假一日;如週日非屬勞資雙方約定例假日之特別情形,僅係一般非出勤日者,則今年「勞動節」是否應補假可由勞雇雙方協商。如勞資雙方工作時間之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者,且「五月一日勞動節」已調移至其他休息日,則無補假之問題。如勞工朋友仍有疑問,可利用臺北市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勞工局諮詢。

參考法條:
一、勞動基準法第37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 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2項:「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相關連結: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1838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