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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就讀之教托育機構若因腸病毒確診停課時,得行使「家庭照顧假」權益

發佈日期:2016/4/28
子女就讀之教托育機構若因腸病毒確診停課時,得行使「家庭照顧假」權益

• 發布日期:105-04-28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4月28日函至工會,轉達會員同仁於子女就讀之教托育機構若因腸病毒確診停課時,得行使「家庭照顧假」權益,以共同防堵疫情擴散。

說明:
一、腸病毒即將進入流行期,為防堵腸病毒疫情,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4月25日召開腸病毒治及停課停托配套措施會議,決議修訂停課作業規定,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依招收對象「適用」該停課作業規定,教托育機構6歲以下之幼童符合該規定之停課標準時,應採停課措施,且所有教托育機構均應落實腸病毒通報機制。

二、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天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同法第21 條「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及同法第38條「雇主違反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緩。有前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三、工會轉達會員同仁,如受僱者家中幼兒園出現腸病毒確診個案致停課者(含公私立幼兒園、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等教托育機構) ,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如因此致權益受損者,可電洽諮詢專線市民熱線1999轉分機7023 ,將依個案事實依法論處。


•業務單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市民熱線:1999轉7023
•台灣世曦企業工會轉載 105-05-03
*檔案下載:因腸病毒確診停課時,得行使「家庭照顧假」權益(1).docx